0 1分钟 30 秒

深圳一名14岁男孩因谋杀同学被判处无期徒刑。他在犯罪前查阅了《年龄与谋杀的后果》。 14岁少年故意杀害同学案已宣判!无期徒刑,永久剥夺政治权利!今年4月8日,刚满14岁的钟孟某嫉妒同学优优的优异成绩和良好的家庭环境。他提前购买了一把刀,独自一人回到家中,在小区里向Yoyo刺伤数刀。袭击发生后,他跑回家,向父母谎称自己“被勇敢地刺伤了”。更可怕的是,他在作案前还曾在网上搜索过“这个年纪杀人有什么责任?”,明显是有预谋的。 11月28日,深圳中院坡普法庭判决钟萌萌犯故意杀人罪。我谋杀。犯罪手段特别残忍,情节特别恶劣。但因犯罪时未满18周岁,依法减刑,最终被判处无期徒刑。确实,这样的判决符合近年来许多涉及未成年人的滔天案件的量刑尺度。例如,最高人民法院2025年活动报告中称,邯郸市一名高中生杀害同学并掩埋尸体的案件中,主犯也被依法判处无期徒刑。这体现了我国现行对未成年人实施的严重犯罪“宽严相济”的司法政策。他们是未成年人,并不意味着可以从轻处罚,也不意味着他们的刑罚完全符合成人标准。 (海报新闻综合中国新闻周刊潇湘晨报后期编辑杜正民、孙梦媛、潘文、张光)

发表回复

您的邮箱地址不会被公开。 必填项已用 * 标注